15vip太阳集团关于2020年拟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学位论文答辩及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 |||||||||||||||||||||||||||||||||||||||||||||||||||||||||
2020-06-04 16:46 (点击: 56) | |||||||||||||||||||||||||||||||||||||||||||||||||||||||||
| 15vip太阳集团关于2020年拟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学位论文答辩及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培养单位、学院(系)、学科、硕士研究生导师及2020年拟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同等学力人员:
根据《15vip太阳集团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实施细则》、《15vip太阳集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规定,为确保2020年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含2020届毕业研究生、同等学力人员,下同)的论文评阅、答辩、学位申请等相关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0年拟申请硕士学位人员论文答辩等相关工作安排及时间节点详见《15vip太阳集团2020年学位论文答辩及相关工作安排表》(见附件1)。
一、学位论文的撰写、提交及院系审核
1、2020年拟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务必于2020年2月28日前完成论文撰写并将符合答辩要求的学位论文电子版(word版及PDF版)提交至相关培养单位或学院(各培养单位及学院相应联系方式及邮箱附本通知文后)。提交论文电子版名称命名格式(不按要求提交者学院拒收,研究生处不安排查重及盲审):
(1)匿名外审版:文中抹去封面中“研究生”、“指导教师”姓名及文末“致谢”及“研究生期间已发表论文”,文中要求不能出现作者及指导教师姓名。命名规则:“学生类别-学号-专业(研究方向)-学位类型-姓名-电话”,如“全日制(或同等学力)-20160066-内科学(肾脏病学)-学术学位(或专业学位)-郭年好-13688666688”(全日制研究生专业及研究方向严格按照入学录取时填写,见附件2;同等学力人员必须与国家同力平台系统专业一致,不得自行更改,见附件3)。
(2)完整版。命名规则:"学生类别-姓名-学号-专业(方向)-学位类型”,如“全日制(或同等学力)-郭年好-20160066-内科学(呼吸系病学)-学术学位(或专业学位)”。
2、学位论文的撰写必须严格按照《15vip太阳集团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规定》(见附件4)和《15vip太阳集团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补充要求》(见附件5)撰写及排版。各培养单位及相关学院接收论文时须对论文排版及格式进行人工审阅,不合格者不予接收。论文不按照规定进行排版者,学校研究生处不予安排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及学位论文评阅。
3、文档大小要求:提交论文时,为保证山东省学位办抽检要求及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顺畅检测,图片在保证清晰的前提下尽量压缩,完整版电子文档(word版)大小控制在10M以内。
4、2020年3月5日前各学院组织专家对所有申请学位人员提交的学位论文进行初审,并把提出的审阅意见反馈给申请学位人员。申请学位人员在导师指导下根据审阅意见进行修改并于2020年3月10日前再次提交学院。
5、各培养单位及学院务必于2020年3月12日前将审阅通过后的全部申请硕士学位人员论文word版及PDF版分类并分别打包发至bzmcxueweilunwen@163.com。打包发送文件夹名称命名格式:“培养单位(或学院)-专业-研究方向-学位类型”,如:“滨州附院-内科学-肾脏病学-学术学位(或专业学位)”。
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的内容为学位论文的全部内容。所有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的学位论文都必须经中国知网“CNKI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答辩程序。学校研究生处集中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2020年3月17日前反馈至相应培养单位或学院,由相关培养单位及学院通知各申请硕士学位人员。
三、学位论文评阅
1、所有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在答辩前学位论文全部参加学校研究生处统一组织的校外专家匿名评阅。
2、全日制研究生论文评阅结果按照《15vip太阳集团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文件规定执行。
3、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论文评阅结果按照文件规定,实施一票否决制,凡出现不合格意见,均取消当次申请答辩资格。
四、学位论文答辩
1、学位论文预答辩由各培养单位或学院组织,各学科负责具体实施,于2020年5月8日前完成。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务必与导师充分、有效沟通,由导师会同导师组安排预答辩。
2、学位论文答辩于2020年5月20日前完成,由各培养单位或学院组织实施,学校研究生处督导。各培养单位及学院务必将详细答辩安排(答辩委员会成员及答辩时间、地点等)于2020年5月8日前报学校研究生处审核,逾期未报送或审核不合格者,答辩无效。
3、答辩原则上必须在校本部、滨州附属医院或烟台附属医院进行。相关要求按《15vip太阳集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中“学位论文评阅与答辩”要求执行。答辩人的指导教师不得担任答辩委员会委员。
4、答辩会需进行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束后3日内各培养单位及相关学院将答辩会全程视频上交学校研究生处,由学校研究生处统一审核;不符合答辩程序要求的,责成重新组织答辩。
5、答辩时限要求:学术学位论文答辩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含报告及问答,下同);专业学位论文答辩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答辩记录不少于1000字,不符合要求者材料将不予提交学位评定委员会。
五、答辩后专家复审及二次查重
答辩通过后,所有申请学位人员需按照答辩委员会的专家意见认真修改论文,并于2020年5月20日前将修改后的论文最终正式版(word版及PDF版)按前文“一、1、(2)”中完整版命名格式要求提交至相关培养单位或学院。各培养单位及学院于2020年5月25日前组织专家进行答辩后复审并于2020年5月25日将复审结果及学位论文最终版提交学校研究生处。
学校研究生处于5月30日前集中进行二次查重和学位论文抽审,若重复率>15%,或在论文修改中出现严重弄虚作假行为,则按《15vip太阳集团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实施细则(试行)》中的有关规定处理。
六、学位档案材料整理及提交
2020年6月5日前,申请学位人员严格按照全日制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用表(见附件6)及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用表(见附件7)中答辩后用表内“提交纸质材料明细”仔细整理所有学位档案材料并提交所属学院(材料装订、编页码及注意事项见附件8)。
七、注意事项
1、学校研究生处不接受任何个人电子版论文提交及相关材料报送。
2、所有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及时登录研究生处网页,并与导师及学科充分、有效沟通,需填报的与学位及毕业相关的各种表单务必严格按附件1工作安排表各时间节点认真、按时、准确提交至各相关培养单位或学院。各项材料过期提交者按自动放弃本年度答辩申请资格处理。各培养单位及学院严格按附件1工作安排表各时间节点及时将相关材料(学院层面相关材料见附件9)报送学校研究生处。
3、所有答辩和学位申请材料是制作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和学位授予等的重要依据。为保证此项工作的严肃性,所填各项内容应由申请人本人仔细核对,确保完整、准确,需要签名一律用黑色中性笔填写,字迹必须工整、清晰。材料不全者,不予接收;各项表单因填写不规范或错误而影响学位注册的,由2020年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本人负责。
4、各培养单位及学院联系方式:
6、学校研究生处联系人:
全日制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工作:胡 威 0535-6913152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谭风和 0535-6913150
研究生处
2020年1月3日
|
|
|
|
|||||||||||||||||||||||||||||||||||||||||||||||||||||
【关闭窗口】 |